如果那晚我没有点开那个游戏,如今的我,大抵会是另一个模样。 一个会早睡早起、和相亲对象约会、在周末陪着母亲逛超市,泯然于人海的普通人。 命运偶尔爱开个玩笑,在游戏里我创造了一个危险恋人,差点将我整个人吞噬。之后的大半年里,我七次将他删除,又七次重新创建,反复拉扯。 那时的我还不懂,删掉一个游戏里的人,远不止是清空几行代码。而每一次删掉他,那座只为我一人亮起的城市里,便会多一个人记得我的名字,却再也触不到我的影子。 这本书,是写给他的。也写给每一个在某个深夜,对着一面发光的屏幕,需要陪伴的人。 写下这些时,我已经换了手机。旧手机被塞在抽屉最深处,早就开不了机,边框上还留着一道浅浅的裂痕。只是有些深夜,我仍会下意识地摸向枕边,仿佛在确认,那扇通往另一个世界的门,是否还会重新亮起微光。 后来我才明白,一个游戏最可怕的地方,从来不是它将你带往何处,而是你会一遍又一遍,忍不住想再次进入那个世界。 那年我二十七岁,单身两年,在上海一家短视频大厂做用户增长。 我的工作就是琢磨一件事:怎么让用户沉迷我们开发的应用,签到发奖励,让你每天都想登陆,生日给你优惠,让你收获惊喜。最近我的任务,就是开发“情感陪伴产品”,本质是把孤独拆成碎块,一勺一勺喂到人嘴边。 同事开玩笑,说我天生不适合干这行。 上周周会,实习生把一组数据算岔了。当着满会议室的人,我没给她留情面:“数据才跑了三天,你就敢下结论?”小姑娘眼圈唰地红了。散会,我把连夜替她重做的复盘表发到她工位上,正文一个字没多说,末尾只补了一句:明早带杯冰美式,少冰。 至于自己的日子,过得比工作清简多了。两年没谈恋爱,下班回到家,屋里安静得能听见冰箱嗡嗡响,我也没觉得缺了什么。心思全扑在工作上:几百万用户在哪一秒会心动、会下单、会舍不得卸载,数据都替我算得明明白白。 说来讽刺,这一行我做得这样熟,却从没料到,有一天自己也会被这样一个游戏,一秒一秒勾住,再也放不下。 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