暮光之城与微光哪个好看

鹤鹤不想背单词/著

2026-06-26

书籍简介

我活得很透明,透明到怀疑自己哪天消失了也没人发觉。后来我真的“消失”了。在一个很平常的午后,我一觉睡过去,醒来便成了《暮光之城》里十七岁的曼迪。我喜欢福克斯。这里常年阴天,正好护着我这双怕光的紫色眼睛。我知道贝拉和爱德华会相爱,知道库伦家族是吃素的吸血鬼,也知道自己什么都不是——我只是一个站在剧情边缘,连配角都算不上的人。我只想安静地把这第二条命过完。可我忘了,故事里还有沃尔图里。也忘了,有一种东西叫“歌者”。在一个寻常的午后,那个本该来取我性命的银发男人,在看到我的那一刻,停住了。他眼里的厌恶碎成了别的东西。后来我才明白,有些相遇不在剧本里,它讲不出道理,也躲不开。

首章试读

一 我叫曼迪,十七岁,转学生,单亲家庭——至少这个世界的档案上是这么写的。 真相要复杂一点。在另一个世界,我也叫曼迪,是个孤儿。我住在城市边.缘一间永远照不进太阳的出租屋里,白天上班,晚上下班,回来睡觉。日子像一条被拧干的毛巾,挤不出一滴水分。 我活得很透明。透明到有时候我会想,自己哪天突然消失了,大概也要过很久才有人发觉。 后来果然应验了。 在一个和往常一样枯燥而无聊的日子里,我睡着了,就再也没醒过来,把自己留在了二十八岁那年的夏天。 再睁眼,我成了十七岁的曼迪,坐在一辆开往华盛顿州的车里,身边是个我“应该”很熟悉、其实从没见过的女人——我的母亲。她和我父亲离了婚,带着我从佛罗里达搬到这个叫福克斯的小镇。 福克斯。一个常年被云层盖住的地方,一年里见不到几次太阳。 母亲一路上都在为天气抱歉,仿佛把我从阳光灿烂的佛罗里达拽到这种地方,是她犯下的罪。 "你会习惯的,亲爱的。"她说,手指紧张地敲着方向盘,"等你交到朋友——" "我喜欢这里。"我打断她。 她愣了一下,显然没料到这个回答。 我没有解释,也无从解释。我没法告诉她,我的眼睛是一种很罕见的紫色——不是什么浪漫的设定,而是基因突变,代价是视网膜对光极其敏感。我没想到,这个基因竟也跟着我一起穿越了过来。在佛罗里达,我出门必须戴墨镜,阳光强一点,眼睛就刺痛、流泪,像有人往里头撒了一把沙子。而福克斯,这个被永恒阴云笼罩的小镇,对我来说简直是天堂。 我是真的喜欢这里。 车窗外,松林一片接一片地往后退,湿漉漉的绿色压得很低,天空是那种柔和的、不会伤人的灰白。我把额头抵在冰凉的车窗上,第一次觉得,也许换个世界重新做人,也没那么糟。 至少这里,没有太阳追着我跑。 福克斯高中比我想象中还要小。一共没几栋红砖房子,围着一片湿答答的草坪,走廊里飘着雨水和旧课本混在一起的味道。 我很快摸清了自己的人设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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